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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业主约谈会 规范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等行为

发布时间:2017-06-12 字体显示:   默认 阅读:

    为了加强对福州市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机构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和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工作部署,福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17523日在东部办公区召开了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业主约谈会,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相关科室科长及卫生监督员、全市五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共25人参会。

    会上,何丹华科长从医学检验机构的相关资质要求、具体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规范》。随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分别就各自企业的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开展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介绍。方黎剑副所长对企业负责人提出两点管理要求,一是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二是不得在未和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合作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林强所长作了总结发言,他对企业负责人提出了四点工作要求,一是依法依规取得相应资质;二是按照流程签订相关协议;三是合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四是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

     会后,全市五家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和我所签订了关于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承诺书。下一步,我所将会继续开展相关工作,以督促我市第三方检验机构合法合规开展检验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孕妇权益。